淅川法院四项措施深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09 16:36:13


 

近年来,河南省淅川法院始终把与人大代表联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指导”的观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接受人大监督,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和辖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2009年度,淅川法院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的单位”,院长丁建民被评为“人民满意的院长”;2004年以来,法院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均获得全票通过。

一、加强领导,把代表联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把代表联络工作与审判工作一起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全院的代表联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为便于开展各种形式的联络工作,全面收集辖区内每个代表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情况,建立代表花名册。实行代表联络工作一把手责任制,院长对全院的代表联络工作负总责,总揽全局,统筹安排,经常过问,并带头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主持召开代表座谈会等联络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代表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向代表联络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收集的各类代表联络信息。

二、强化落实,办理好每一个意见、建议和代表关注的案件。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关注的案件,由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登记,提出拟办意见,经院长批示后,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主管副院长进行督查督办,限期办理,办结报告以文件形式经代表联络办公室把关后报院长审核签发,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长与代表见在面,详细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2007年以来,共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13件、代表关注的案件4件,都做到了办结率100%、与代表见面率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8%

三、进行工作通报,使人大代表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在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活动,每个法官联系三至四名人大代表,及时汇报法院工作;向代表寄送法院工作通报,介绍审判、队伍和法院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今年101日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全国法院推进后,淅川法院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专报》,详细介绍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有关规定和本院落实情况;邀请代表参与河南法院系统组织开展的“千案观摩”活动,代表们通过旁听案件对法官的庭审进行评价;聘请代表为人民陪审团成员,请他们参与案件审理,就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

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坚持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在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活动中,法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代表座谈会,向代表们汇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聘请代表为法院工作的监督员,定期收集情况;历年“两会”召开期间,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分赴各代表团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审议。对于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疏理分类,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提出整改时限,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代表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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