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璞,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淅川县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2020年被南阳中院记三等功;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南阳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2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忠诚于党,坚持为大局服务。
陈璞同志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抗稳“保水质、护运行”首要政治任务,在行政审判中促进依法行政确保大局稳定。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分子。在注重从严打击的同时,更加重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综合运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等法律措施,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在受到惩罚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责令缴纳生态赔偿金等方式对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融合统一。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善于采取协调的方法,利用一切力量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通过行政审判的力量促进政通人和。
二、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司法。
作为一名法官,陈璞同志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是依法实现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时刻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审慎办理每一起案件,善于用换位思考和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处理争议,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切实体会当事人的难处、诉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既坚持秉公执法的力度,又体现司法的温度。坚持在每一个庭审中都开展庭审教育,使庭审参与者既知晓法律的尊严,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将法律精神和司法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以点滴力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陈璞同志带领的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创造出2023年度行政审判服判息诉率全市第一、全省第六、环境资源审判无发还改判案件的佳绩,2024年度又实现了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无发还改判的最高水平。
三、能动司法,不断创工作亮点。
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陈璞同志带领全庭同志围绕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在狠抓办案质效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以打造法治共同体为重点创建“府院法治行”行政审判工作品牌;以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审判创建“渠首碧水 司法护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自负责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以来,淅川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和环境资源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2023年9月6日,淅川法院总结行政审判经验撰写的《淅川法院坚持做好“三个三”有效提升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被河南高院行政审判通讯刊登并推广全省;2024年3月,淅川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被南阳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陈璞同志主审的许某、朱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案件入选河南省高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撰写的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文书在2025年1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2023年 8月16日,淅川法院环资审判改革工作被南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典型案例”;2023年10月,淅川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被共青团淅川县委设立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点;2023年11月,淅川县林长办将环境资源法庭确定为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地;2024年11月,淅川法院与丹江湿地保护处等单位共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十周年之际,县委对淅川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突出贡献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