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井然成,男,汉族,1980年3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90********,初中毕业,农民,户籍地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彭桥村井前营98号,现住址与户籍地一致。
淅川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5)豫1326刑初35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井然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已缴纳),宣判后,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井然成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罪犯井然成以其身患严重疾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电话:0377-69360616或者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为474450)。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