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工作关系公民的自由、财产和生命,在人们的印象里,总是想着严厉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其实,在当前的复杂形势,如果能够巧妙的将法、情、理运用用办案之中,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前不久,我主审了淅川县大石桥乡西岭部分村民“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该村有部分移民群众以对安置地不满意为由,谩骂有关工作人员,并在淅川通往十堰的交通要道上非法堵路持续近半个月,在该区引起了较大影响。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做为庭长的我决定亲自承办此案。在认真审阅了近两尺厚的卷宗,多次到远距县城百十余里的大石桥乡进行走访,接触有关人员后,我了解到:西岭村不仅位居要道,与大石桥街道相邻,交通便利,而且这里水土肥沃,面对搬迁地相对较差的现状,心里上难以接受。在数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7名是女性,而且大都在40岁往上,文化程度最高的只有小学文化水平。至于围堵、谩骂行为随意性大,属于“凑热闹”。犯罪的动机是想着弄点“动静”,好引起上级重视,能够换个“好地方。
面对这种情况,我考虑到:作为移民,她们就要离开祖辈生活了多年的故土,远到他乡,心理上已经难舍,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即是判了刑,不仅会影响到她们明年的迁安工作,而且还容易给移民乡亲们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于是我决定把庭审变成“法制课堂”,一改以入的肃穆场面,而是与公诉人员和9名被告人坐在一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谈,听她们谈体会、说感受,发泄心中的不满,然后,我和合议庭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教育,从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惠民的英明决策,是为了解决北方用水紧张的国家行动;安置规划是经过技术权威部门反复论证、研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安置点一经确认,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变更的现实;分析她们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到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并结合党委政府为移民进行一系列当前和以后的政策扶持,以及有关党委政府已做出最大努力的现实,明确指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国家行动是我们每位移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她们充分认识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积极学法,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该案的快速、平稳处理,收到了较好效果,为移民和谐迁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受到有关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作者为淅川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