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四项措施减少司法工作瑕疵

  发布时间:2011-02-28 08:08:42


为减少司法工作瑕疵,树立良好的法院和法官形象,2011年初淅川法院在安排部署新一年度的工作时,确立了司法工作零瑕疵的工作目标,采取四项措施在全院开展“司法工作零瑕疵”活动。

剖析反面典型,提高对司法瑕疵危害性的认识。从网络、报刊等媒体和上级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中收集了一批因司法瑕疵引发不良后果的案例,组织全院法官逐案进行剖析,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从思想深处克服那种“只要不违反大原则,出点小问题无所谓”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司法工作无小事”的观念。

加强对《法官行为规范》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学习,强化规范司法意识通过领导讲座、个人自学、考试检验等形式,使全院法官对上级法院规范司法的要求熟记于心,外化于形,自觉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突出对庭审活动和司法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的管理针对庭审活动中存在的司法礼仪不规范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办公室、政工等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由常务副院长任组长,经常对全院的庭审情况进行督查,坚决制止仪容不标准、举止不庄重、言语不得体等不良现象。针对文书中可能存在的填写不完整、制作不规范等司法瑕疵,加强卷宗评查工作,对所有案件的卷宗首先由审判庭进行自查,然后由卷宗评查部门进行全面评查。落实裁判文书承办人、庭长和主管院长三级把关制度,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前庭长审阅签字制度,并组织人员对上网裁判文书“挑刺”。举办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瑕疵严重的裁判文书在全院进行公示。

注重奖惩,强化责任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的司法瑕疵一律在全院进行通报和集中讲评。对司法瑕疵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法官,首先调离审判岗位,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法官行为规范》严肃处理。同时,把整个司法活动纳入到对法官个人的绩效考评之中,记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法官晋职、晋级和评先的重要依据。

 

 

文章出处:《南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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