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为提高司法质效插上腾飞翅膀

  发布时间:2011-04-21 08:19:49


为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减少司法瑕疵,确保办案效果。河南省淅川县法院通过采取三项措施为提高司法质效工作插上腾飞翅膀。今年一季度以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7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5%;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撤诉率达到89%的良好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判质量管理。该院严格按照省高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的有关规定,成立以院长丁建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庭长为成员的“司法质效”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审判质量的管理。

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内部司法环境。审监庭、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宣传科各抽调一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审监庭,该庭庭长郭国平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该办公室具体承担案件评查、审判质量监控、办理上级法院对口部门交办事项等职责。

加大奖惩力度,实行审判质效季度通报制度。活动办公室每季度通过卷宗评查、核对司法统计报表等形式对业务庭和办案法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和司法瑕疵等情况进行一次确认,做为奖惩的依据,予以通报。明确所办结的案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①有结案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②有送达结案文书的凭证(送达回证);③纳入全院司法统计报表,按要求上报案件相关信息;④纳入司法统计报表后,十天内归档。在加大审判质效在法官个人绩效考评中的比例的同时,对完成办案基数的法官超出部分实行办案奖励制度(违法违纪类案件除外),每半年兑现一次,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案积极性。对于不能完成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全体干警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剖析原因教训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

自开展司法质效竞赛活动以来,全体干警的司法质效观念进得到一步增强,司法瑕疵明显减少,超审限现象,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目前,该院呈现出诉讼案件的上诉发还率、上诉案件改判率低于0.5%,再审案件的发还改判率低于2‰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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