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法官审理案件既当“判官”又当“红娘”

  发布时间:2011-05-31 16:37:00


“王法官,这支喜烟你一定要接,要不是你们的帮助,俺和秀梅这事也不会成……”。530日一大早,一对中年男女满怀感激之情来到淅川县法院荆关法庭,向各位法官一一发送喜糖,感谢法官为他(她)们牵线搭桥,使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男子叫刘俊义,现年43岁,淅川县荆紫关镇史店村村民。2010年,因原妻子于某长期在外未归经法庭判决离婚。女子叫王秀梅,今年39岁,该县西簧乡人,2009年,原丈夫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0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在共同经历案件审理过程中相识,并相互产生了好感。细心的法官们发现了这一微妙关系后,经过牵线搭桥,这对离婚男女从相识到相爱8个月后,于今年528日喜结连理。

据淅川县法院院长丁建民介绍,近年来,淅川县法院针对离婚案件逐年上升趋势,在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使家庭和睦的同时,针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因特殊情况夫妻离异的现象,院党组转变法治理念,及时提出了审判法官既要当好“判官”,又要当好“红娘” 的倡议。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对已经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多一份关心、多一份关爱,通过为他(她)们建立离异情况登记表,填写再婚意向自愿书、择偶标准等内容,在合适情况时,积极为他(她)们牵线、搭桥、当“红娘”。近两年来,该院已先后为19名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男女义务牵线,现已有7对有情人迈进了婚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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