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勇救14名交通事故伤员的四名同志进行大力表彰

  发布时间:2011-09-22 10:15:13


为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922日,经河南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在“9.18”一起重大车辆交通事故中,该院4名同志主动追击肇事车辆,积极抢救伤员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大力表彰,号召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以“ 一切为了人民 为了人民的一切”为核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918日下午,淅川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小客车(豫R52977)载着二十余名乘客由县城向大石桥乡方向行驶,由于当时正下着大雨,道路湿滑,能见度很低,交通环境恶劣。在客车行至距淅川县城十几公里一弯道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加长货车相剐,客车翻入路旁五米多的深沟,造成大多数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货车却离开了现场。事故发生后不久,淅川县法院盛湾法庭庭长王磊、干警张长海、李渊良驾驶豫RA818警车在下乡办案返回途中,遇到后,他们一方面拨打122120电话求助,另一方面与后面同行的另一辆警车(豫RA610警)司机刘书凡联系,刘书凡迅速赶到事发地,将14名伤势较重的妇女(包括一名孕妇)、儿童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王磊、张长海、李渊良一起驾车追赶肇事车辆,将肇事车辆拦截,张长海又返回事故现场,维持秩序,一直等到交警部门赶到协助处理后才离开现场,受到在场群众的高度赞扬。

决定指出,王磊、张长海、李渊良、刘书凡冒雨勇救14名受伤乘客,并追赶拦截肇事车辆,体现出他们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树立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为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王磊、张长海、李渊良、刘书凡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向上级法院给王磊同志报请三等功一次。

据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建民介绍,这是该院结合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为民服务典范。他们在人民最需要的危急关头,义无反顾,挺身而出,谱写了一曲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英雄赞歌。淅川法院将通过大力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努力将这一鲜活实例运用好、发挥好,让全院干警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使见义勇为在全院蔚然成风,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全面建设,构建富裕民主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