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政法周刊”头版:只为渠首清水长流

——-淅川县法院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侧记

  发布时间:2012-05-29 15:19:18


    近年来,淅川县法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创新理念、能动司法,为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能动司法

    做服务生态建设的推动者

    “没想到私自砍伐自家种的树也会构成犯罪,乡亲们切莫再犯同样的错了!”2012年3月13日,家住淅川县寺湾镇前营村的被告人钱某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追悔莫及地对旁听的群众说。

    2011年3月4日,钱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村河道内自己栽种的林木砍伐。经鉴定,被砍林木立木材积为15.75立方米。为了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淅川县法院把庭审开到了钱某所在村,方便更多当地群众旁听,教育大家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建设是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关键。淅川县在圆满完成16.2万移民迁安任务后,库区周边仍生活着近30万农民。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自勇介绍说,为了让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群众“破坏环境也是犯罪”的观念,该院制定出台了《淅川县法院关于服务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和10条服务措施,组织干警深入库区、林区、产业区进行普法宣传;对部分单位履职尽责中环保意识不强的现象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敦促采取有效措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采取现场开庭、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主动给力

    做服务经济发展的守护人

    2011年3月,淅川县产业集聚区的韩资企业艾特复合金公司与南京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并向淅川县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告南京某公司却自始至终“躲”而不见。开庭日期到达后,被告仍未按时出庭应诉,案件承办法官王文彬连续辗转3省5市长达40余天,终于找到了被告方的代表人,经过耐心的工作,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虽然在组织企业生产建设上我们是‘门外汉’,但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当好企业发展的法律助手,这可是我们的强项。”王文彬一语道出了法院干警在服务渠首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和作用。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淅川县法院通过采取定期到企业走访座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及时发布司法建议等有效措施,及时给企业发展问诊把脉,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同时,建立涉企重点案件通报制度和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纠纷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尽可能减少因案件审理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派出法官16人,走访企业31家56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次,接受有关企业和群众咨询83人次,解决涉企纠纷1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情系民生

    做服务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我以后一定会善待老人,请法官放心。”2011年10月14日,郭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诚恳地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并一次性向其公公支付了近2万元的赡养费用。

    郭某的公公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在广州经商的郭某一家却始终对老人不闻不问,老汉无奈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庭经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最终使郭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承担公公的赡养义务。

    依法审慎处理好每起民事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是淅川县法院法官办案的目标。他们把每一起纠纷的化解都作为促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一次具体实践,努力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建立健全“法庭为龙头、民调组织为纽带、乡镇村有人负责”的民间纠纷快速反应解决机制,并通过 “大走访”、“法官村长”和“巡回开庭”制度,变“坐堂问案”为到田间地头办案,深入基层排查矛盾纠纷,把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

    “推进渠首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不仅是淅川县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局,也是淅川县法院的大局。我们要主动转变工作方式,更新服务理念,为确保库区生态良好、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确保一渠清水永续京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谈到服务库区发展时这样说。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政法周刊”2012年4月19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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