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夫妻吵架摔了一个碗伤及无辜赔了三万元

  发布时间:2012-07-21 15:43:43


    夫妻吵架,怒摔瓷碗,不想瓷碗落地后溅起的木屑正好击中无辜少女的眼睛,造成九级伤残。近日,经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厚坡法庭调解,被告赵某、王某夫妇赔偿原告小丽各项损失共计29900元。

    赵某夫妇家住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街村,临近厚坡镇中心学校。由于该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偏远的村庄,赵某夫妻二人便在家中办起了寄宿部,负责照料寄宿学生的生活起居。

    去年5月10日,因为家庭琐事,赵某与正在厨房做饭的妻子王某发生激烈争吵,气愤至极的王某顺手拿起一个大瓷碗向赵某砸去,不料赵某一躲,瓷碗飞出厨房落在后院。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瓷碗落地后溅起院子里劈柴剩下的木屑,正好击中在此寄宿的12岁少女小丽的右眼,造成右眼出血,右眼角膜穿透伤。夫妻二人急忙将小丽送往医院救治。其间,赵某夫妇支付了小丽住院的医疗费用4900元。经鉴定,小丽构成九级伤残。

    小丽将赵某夫妇起诉到淅川县人民法院。经厚坡法庭办案人员多次调解,赵某夫妇与小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夫妇在支付前期医疗费用49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小丽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有关费用共计25000元。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农民日报》2012年7月19日“法治时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