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化”流程管理,实现案件管理全程化

  发布时间:2012-08-08 08:42:37


    案件管理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其质量和效率事关法院的 “生命线”。近年来,河南省淅川县法院以上级组织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依托网络平台,通过对案件流程管理实行专门化、现代化、系统化、重点化、科学化,实现案件管理全程化,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全院建设。

    成立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实现审判流程管理“专门化”。以前,审判管理职能原来分散在立案庭、审监庭、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不利于管理权的统一行使,效果也不明显。为了适应工作形势发展需要,2011年,该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下称审管办),与院审监庭合署办公,在审监庭原有3人的基础上,又选调,3名审判业务精、管理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的干警,充实到审判管理队伍中。明确审管办主要负责审判质效数据采集、审判运行分析、司法统计报表、案件审限管理、案卷质量评查、全院绩效考评等工作。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现代化”。在保障全院一线法官人手一台电脑的情况下,以全省三级法院内网联网建设为契机,购置清华大学研制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的审判流程信息都纳入统一管理,打造全新的审判流程管理信息技术平台,审判流程管理工作驶入科学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健全流程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模式“系统化”。审管办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依托内部网络,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从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消除管理案件的盲区,实现管理模式的系统化。为确保实际效果,先后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的规定》等,用制度管人管案管流程。

    突出节点控制,实现管理工作“重点化”。流程管理中,重点抓好“立案”和“结案”两个关键节点,强调节点管理重点化。抓立案节点,经立案庭立案,各审判业务部们负责人将案件分配给每名法官后,将案件信息及时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于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办案人员的,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审管办负责操作变更,有效消除调换办案人员的随意性。抓结案节点,强化结案统一审批制。将结案审批权统一收归审管办。由审管办对结案节点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结案。案件审结后,审管办从审判信息流程录入方面进行监督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结案。

    强化审判态势分析,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审管办每月全面采集审判运行数据,重点分析结案率、发改率、调撤率、结案均衡度等案件质效主要指标,找准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形成全院审判运行质效评估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强化审判态势分析来指导办案,改善结案均衡度,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节奏由“临时突击型”转为“日程均衡型”,审执状态由忙闲不均转化为审执均衡,实效管理决策科学化。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