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卢国伟张长海)“噼里啪啦……”8月10日上午,在阵阵鞭炮声中,南水北调中线陶岔渠首枢纽工程淅川段二标一工区施工二队队长全贤华、徐亲细代表全队105名农民将写有“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字样的锦旗,送到淅川县法院,感谢法官为他们要回了1859817.99元工资。
“法官的锲而不舍,才让我们拿到了工资。”全贤华拉着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感谢。
合同突然中止农民工急了
2011年,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局承包了南水北调中线淅川段工程某渠道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后转包给了全贤华、徐亲细、徐兴华、阮平生等4人。这4人雇了近百名农民工和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主要从事挖土、填筑等作业。
今年2月27日,中铁十六局与上层转包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上层转包人孟新华承认共欠近百名农民工工资1520417.99元,但无钱支付。在经过一番奔波,索要工资无果后,全贤华等4人带领近百名农民工选择拒绝搬离施工场地。
法官倾情沟通农民工信了
4月19日,淅川县法院法官赶到了工地。为了消除全贤华等人的误解,法官决定先从取得其信任入手,认真倾听他们的苦衷。最终,全贤华等人愿意静下来,听法官专门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
“我们的钱已全部垫付工程里了,没有钱了。”5月21日,全贤华等4人来到淅川县法院。“暂缓交诉讼费,赢了官司由被告支付,输了官司我们给你免除。”该院院长魏建国说。
6月15日,民警经过一番艰辛的调查、取证后案件开庭。6月17日,一份长达10页的判决书出炉。
开通绿色通道农民工赢了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该案调查和立案时,淅川县法院法官特别为该案开辟了绿色通道。
最终,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全贤华、徐亲细、徐兴华、阮平生等4人的上层承包公司支付工程款1520417.99元、停窝工损失339400元,共计1859817.99元。
事后,拿到判决书的全贤华哭得像一个小孩。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无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