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以“三新”促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8-23 10:59:38


    “宣传工作扎实,亮点突出,精彩纷呈。特别是在近期为百余名农民工‘讨债记’上,成效显著。”8月23日,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在中层会上,对该院法制宣传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了解,这是该院在短短不到2年时间里,先后推出了因勇救交通事故伤员而荣立二等功,被评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现党组成员、盛湾法庭庭长王磊;舍身救火,荣立三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复转军人”的干警韩天洲,以及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官”、“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邓文豪, “全市十佳法庭”、“ 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荆紫关法庭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后,针对该院好的好经验、典型人物进行着力报道,出大稿、出精品的又一创举。

    党组重视,提高认识,营造全警宣传“新局面”。宣传工作是一个单位对外的“门面”,是加强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树立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要想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必须要大力宣传,努力多出精品。近年来,从原任院长丁建民到现任院长魏建国,历届党组都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理念、“百减一等于零”理念和舆情就是警情理念。为适应新时期信息宣传工作的需要,明确了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及信息宣传员,优先为宣传科配备了上网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等装备,形成了以业务科室为龙头、各部门信息宣传员为主力军的信息宣传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淅川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规定各部门的信息宣传稿件获采用的任务数,并每2个月对信息宣传稿件刊播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好的个人以中央、省、市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以此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创优的依据。通过制定奖罚分明的机制,充分激发了全院干警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热情。为了调动同志们的写作积极性,院长魏建国不仅多次对宣传工作出谋策划,明确主题,而且还率先垂范,亲自动手写理论文章,并经常督促、检查信息宣传工作情况,对信息宣传员撰写的稿件进行修改把关。仅今年以来,他亲自动手撰写的《受押人占有合同中未定性的押金不属不当得利》、《劳务性不明显的帮忙行为不宜认定为义务帮工》、《不动产异议登记后的诉讼程序》等调研文章,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刊发。宣传专干张长海在移民大搬迁期间,他撰写的《不让移民带着矛盾纠纷离开淅川》、《淅川,梦里我会想念你》分别获得“河南省国家南水北调全国好新闻”访谈类和专题类好新闻类二等奖。其个人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今年,8月15日,在全市政法宣传工作会上,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通讯员”。在院党组的示范带头和支持下,干警写稿投稿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提高,全院干警重视宣传、参与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两年来,先后在各类媒体发稿2000余篇。法制宣传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2010年、2011年连续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宣传报道工作曾多次受到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原市政法委书记常康、市中院院长庞景玉的批示,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全面建设。

    围绕重点,加强策划,形成宣传工作“新特色”。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参谋助手作用。面对肩负全院日常的新闻宣传,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任务,该科室充分发挥自己擅长宣传的优势,对一些重大活动和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好的工作建议。如紧密结合淅川是全国移民大县的实际,该同志经过长期调研撰写的《淅川:移民法庭构建和谐搬迁》在《河南日报》农村版头版头题发表后,引起了南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的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促进了淅川法院专门成立了“移民巡回审判法庭”。根据荆紫关地处豫鄂陕三省交界处的实际,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与荆紫关法庭共同策划创建了“三省三庭司法联动 实现司法无缝对接”,其先进做法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工人日报》、《大河报》、《河南法制报》、《南阳日报》等均进行了大篇幅的通讯报道,充分体现了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理念,司法为民。

    加强联动,注重创作,实现宣传典型“新突破”。为最大限度地把淅川法院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和先进人物宣传出去。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向记者老师请教,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法院的重大活动。对记者自行来院采访的,在遵守审判和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热情接待,提供便利,与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信、互动、互助关系,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4月下旬,渠首工地百余名农民工因为工钱而发生纠纷。该院民二庭及时解决后,8月10日(星期五),农民工给法院送来了锦旗。张长海同志获悉后,为了新闻的时效性,当晚就开始加班,经过2个休息日的几经易稿,撰写了近3000字的《法官就是咱农民工的朋友》文章。稿件发出后,在短短不到10天的时间内,先后在《人民法院报》8月15日,《工人日报》18日,《河南法制报》21日,《南阳日报》23日先后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全面展示法院工作亮点,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形象,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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