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党组秉承“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从保障人大代表充分行使监督权的要求出发,将人民代表的监督作为促进法院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增强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
一是增强“人大意识”。人民代表为人民。该院党组把学习《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做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新进法官教育培训计划之中。通过进一步强化学习,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审判机关的法定义务,以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增强“主动意识”。院党组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法官履职情况的依据之一,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做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维护人民利益与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有机统一。通过定期向人大及常委会汇报,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征求意识,邀请旁听庭审,聘请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等形式,积极改进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增强“为民意识”。针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精心研究,认真落实。如,针对部分人大代表提出法院审判工作要便民利民的建议,该院专门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的意见》,明确7种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规范了案件立、审、执的便民、利民程序,拓宽了为民渠道。围绕社会关注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于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对重大案件执行和集中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取得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理解与支持的同时,有力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