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拄拐法官的“为民经”

  发布时间:2012-10-22 08:15:25



楼梯,对于拄柺法官汪新发来说,每一步都异常吃力


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民事调解,这已是汪新发第三次登门调解.


汪新发常常伏案工作至深夜.


汪新发的妻子将一碗煎好的中药端给汪新发服下,拉开了他一天工作的帷幕。


外出办案回到家中,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是汪新发工作的动力

    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地处秦岭余脉,与豫鄂陕交界。有一位基层法官扎根这片大山27个春秋,足迹踏遍了辖区的三镇91个行政村,在双腿股骨头坏死之后更是拄拐办案18年。他说他来自农村,熟悉身边的人和事,这里的群众最需要他,他也离不开这里的父老乡亲。他就是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的汪新发。

    凭着对党的忠诚和法官职业的热爱,汪新发克服种种困难,坚持奋斗在办案一线,舍弃了很多机会,换得了法庭9年案件无错判、无发还改判、无投诉、无上访的纪录,赢得了4000多名当事人的满意。有人说他有点“迂”,但在群众的眼里他是一个“孺子牛”。

    图①:楼梯,对于拄柺法官汪新发来说,每一步都异常吃力。

    图②:汪新发召集多方人员参与调解一起案件,这是他对此案的第三次登门调解。

    图③:汪新发在灯下阅卷、整理笔录工作到深夜。

    图④:清晨,妻子将一碗缓解病痛的中药端给汪新发服下,拉开了他一天工作的帷幕。

    图⑤:汪新发外出办案回到家中,享受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2年10月22日四版“影像法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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