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9岁女孩被亲姨扔到了法院

--亲人虽无情,法官却有爱,女孩得到了“妈妈式”的爱

  发布时间:2012-12-14 08:38:51


    “你在法院住几天,法院就会把你妈妈放出来。”9岁女孩小玉(化名)没想到,她就这样被大姨扔到了淅川法院;小玉更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的叔叔阿姨给了她那么多的关爱。昨天,记者获悉,在淅川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小玉又回到了家乡新野,继续上学。

                                            9岁女孩 被弃法院

    11月23日,淅川法院刑庭庭长王平准备下班了,发现办公室还坐着一个小女孩,一直无人问津。王平感到奇怪,经过一番交流后,小女孩道出了原委。

    小女孩叫小玉,今年9岁,家居新野县王庄镇,在镇上一家小学寄宿制学校上五年级。小玉还有个哥哥,在外地上大学,因父母关系不和,父亲已外出打工多年未回家。听到小玉说起自己母亲的名字,王平才想起,她的母亲因2010年涉嫌拐卖妇女,已被警方执行逮捕,目前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

    可小玉为什么会从新野来到淅川呢?原来小玉的母亲被捕后,她被托付给了大姨高某照顾。11月23日,大姨对小玉说,要她在法院住几天,这样她妈妈就会被放出来。就这样,不谙世事的小玉听从了大姨的话,顺从地来到了法院。

                                                亲人无情 法官有爱

    由于小玉是未成年人,需要有一个监护人。可是,小玉的大姨作为公安机关临时指定的监护人,现在却没有了音讯。王平决定,一边将小玉安置下来,一边迅速与新野有关方面协调,让她尽快返校上学。王平经过与淅川县民政局协商,暂时将小玉安置在了该县福利院。随后,王平给小玉购买了牛奶等食品,亲自将她送至福利院,并指定人员来专一照顾她。

    11月25日晚,王平从电视上得知河南将大范围降温的消息后,第二天就急忙购买了棉袄、棉裤、皮棉靴等御寒衣物,到福利院送给了小玉。

    11月29日,经过淅川法院多方协调,小玉的另一个姨妈答应暂时来照顾她,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王平亲自将小玉送回了新野县王庄镇。

    王平说,此案中,小玉的大姨已经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高某的犯罪情节,法庭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酌情处理。⑤2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2年12月14日“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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