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张立勇就汪新法事迹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3-04-08 07:42:10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对淅川县人民法院残疾法官汪新法的事迹作出批示,要求对汪新法的事迹认真总结、考察、宣传。

    今年56岁的汪新法是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审判员,凭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当地山区群众的深厚感情,他多次放弃升迁、调任的机会,扎根在山区法庭一干就是27年,其足迹遍布91个行政村,接待当事人4000余人次,办理案件30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判、无一投诉上访。而他也因长期劳累,导致双侧股骨头坏死,至今已拄拐办案18年。本报政法周刊曾于2012年10月18日以《山乡法官用拐杖诠释舍与得》为题,在头版头条报道了汪新法的事迹。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特派“豫法阳光”栏目组走进荆紫关法庭,栏目组通过微博形式对汪新法的事迹进行了现场直播,张立勇院长看完直播后专门作出批示:“汪新法法官的事迹很生动、很感人,请政治部认真总结、考察、宣传好‘双拐法官’的动人故事。”

责任编辑:张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4月8日“政法周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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