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吴倩实习生朱琳通讯员卢国伟张长海)“张院长的批示是对汪新法同志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干警的鞭策。”4月1日,淅川县法院院长魏建国在得知该院法官汪新法的事迹受到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重要批示后,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张院长的批示精神,在全院掀起学习身边榜样汪新法的高潮,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公公正正办案。
现年56岁的汪新法,在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一干就是27年,他的足迹遍布辖区91个行政村,办理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在双侧股骨头坏死后依然拄拐办案18年。2012年,王新法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10月18日,本报曾以《汪新法:山乡法官用拐杖诠释舍与得》为题对其事迹进行过报道。
3月27日,省法院“豫法阳光”栏目组来到荆紫关法庭,通过“豫法阳光”微博以当事人讲述的形式对汪新法的事迹进行了微博直播,并在省高院政务网头题位置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3月30日,张立勇得知后专门作出批示:“汪新法法官的事迹很生动、很感人,请政治部认真总结、考察、宣传好‘双拐法官’的动人故事”。
据悉,这已是张立勇对汪新法先进事迹作出的第三次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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