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8 08:52:16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成立了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党组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工作规定》,对联系对象、任务、方式和要求等进行明确,实现联系工作的针对性。

    人员向法庭倾斜,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近三年来,该院新进干警16名,其中11名被充实到人民法庭,并注重加强对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培训工作,在安排资深法官对新进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政治处、立案庭、审管办、办公室不定期举行专题培训,以快速提高其执法办案、解决纠纷的技巧,增加其审判管理信息化知识,提升其信息调研、法制宣传工作水平。

    财物向法庭倾斜,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近年来,该院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建成标准化法庭四所,其中,九重、上集、荆紫关人民法庭已经入驻,盛湾人民法庭等待乡镇排水系统完善后,可随时入驻。积极向县委汇报沟通,8个人民法庭庭长已全部落实为正科。近期又投入10余万元对金河、老城、香花和厚坡四个人民法庭进行整修。同时,在落实上级要求法庭装备的装备外,另外给8个法庭分别配备一台执法仪、一台饮水机,人民法庭的水电费用由院机关全部承担。

    督导检查常态化,避免制度“棚架”。根据最远的人民法庭距县城75公里的实际,为了避免出现制度“棚架”的现象,成立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审管办、行管科等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人民法庭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开展督查4次,发现问题的单位均进行了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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