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从今天开始,本报警法版要为读者推出一个全新的栏目——《身边的感动 难忘的故事》。在形式上,它不同于报纸惯常所见的消息、通讯,而是以第三人用第一人称的语气,讲述大家所知道、所看到、所听到的一个个真实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我们身边一个个普普通通的政法干警,他可能是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或者是一名公安民警。在这些平实、安静的文字中,就让我们触摸到他们血肉丰满的灵魂吧。如果,你也想来讲讲他们的故事,可拨打电话139*****与记者联系。
我们瓦房村地处深山区,距离县城有100多公里。由于交通不便,早些年村民有种大烟治病的陋习,还有人触犯法律。没想到县法院陈璞法官的一个善举,彻底破除了这一陋习。
去年5月的一天,我正在河边拉土,突然接到村民老高媳妇的电话,说老高出事了,让派出所给抓走了,让我赶紧去看看。放下电话,我很吃惊。老高70岁的人了,平时老实胆小,村里安排的任务都能完成,从来不与他人发生口角,怎么会犯法呢?在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我,老高因为种了大烟才出的事,老高一共种了655株,超过500株就是犯罪。老高告诉我说,村里在拆除移民房屋时,他从土堆上发现一个大烟壳,想着自己腿上长有骨刺,经常疼,就想种几棵将来泡酒治病。去年过罢年,老高才在山头屁股大的荒地上撒下了大烟种子,后来也没管它,没想到长了这么多苗。我听后真觉得老高亏得慌。
我做保人将老高领回村后,好些群众也为老高叫屈:“老高种大烟真的是自己用,也不会拿去卖,该不会真的坐监吧?法院能轻判就好了。”
去年12月的一天,我接到县法院陈璞法官打来的电话,说老高年岁大了,腿又疼,院里准备在村里开庭。我一听心里特别高兴,法官们考虑得太周到了。
第二天,法官们来到村里开庭,让我把群众都喊来旁听,他们要给群众上堂法制课,不然还会有群众做傻事。开庭时,陈法官结合老高的事,讲了大烟的危害、法律的规定,并说大烟泡酒只能起到麻醉效果,并不能根治疾病,有病还是到医院治疗最好。陈法官的一席话说得大家频频点头,老高也知道自己错了,不停地说:“陋习害死人呢,不然就是把我腿锯了我也不会种!”
前几天,法院对老高的判决下来了,考虑到老高认罪态度好,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多大危害,判决老高管制1年,由村委会监管。我们都说,法院的判决真是人性化呀。老高也说:“这样的判决,咱服!”
(讲述者为淅川县盛湾镇瓦房村支部书记)⑤1 卢国伟、张长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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