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三庭司法联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9-24 09:15:46


    “非常感谢你们的跨省司法联动,让我的赔偿款这么快就有了着落!”9月23日,陕西省商南县白浪镇村民吴中起拉住河南省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庭长王葆兴的手感激地说。

    家居陕西的吴中起在受雇于河南荆紫关镇村民王三运的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伤致残。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起诉至当地湘河法庭。按照“三省三庭”协议,湘河法庭向荆紫关法庭寻求帮助。随后,在荆紫关法庭的大力协助支持下,王三运同意支付吴中起各项费用共计53600元。

    这是自创设“三省三庭司法联动”,实现司法无缝对接以来的又一个成功案例,同时也是该院创新法治理念,能动司法为民的一个具体举措。据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介绍,河南淅川县地处豫鄂陕三省结合部,特别是荆紫关镇与湖北省郧县白浪镇、陕西省商南县白浪镇紧密相连,素有“一脚踏三省”、“鸡鸣三省”之说。由于共同居住在同一自然区域,三地群众往来密切,互通有无。但也常因田边地界、儿女婚姻、损害赔偿、经济贸易等纠纷而引发矛盾,诉诸法庭的也不在少数。由于这类纠纷的当事人来自不同省份,属跨省案件,给三地人民法庭审理和执行案件带来了很大阻力和不便。

    为便捷处理三地矛盾纠纷,促进三地居民和谐相处,经过多年的尝试探索后,2010年5月,在淅川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参与下,按照归属地管辖,荆紫关法庭与郧县法院南化人民法庭、商南县法院湘河人民法庭联络,共同签订了《司法协助协议书》,建立了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合作机制。根据协议书的约定,三方司法协助的范围为: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协助对方调查取证、现场勘验、调取有关资料和送达法律文书;调配可利用的民调网络资源,协助调解;采取强制措施时予以积极配合;为对方巡回审判提供方便;相互通报当地可能影响三省边区稳定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其它需要协助的事宜。为确保协议落到实处,三方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商议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三地人民法庭已召开联席会议8次。

    由于三地人民法庭携手联动,实现了优势互补,为迅速及时办案创造了有利条件。自协议签订以来,淅川法院荆紫关人民法庭共审结三地居民间民商事案件82件,在南化人民法庭、湘河人民法庭的大力协助下,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其中调解结案63件,判决19件,进入执行程序的11件,全部执行完毕。同时,荆紫关人民法庭为南化人民法庭、湘河人民法庭提供协助91次。特别2011年2月,豫鄂两地发生的一起涉及人数较多的群殴事件,在两地法庭精诚团结和努力下,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成功达成一致,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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