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院帮我老婆子主持公道!”12月9日上午,70多岁的许大娘拿到调解协议后,紧紧握住淅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金淅琴的手感激地说。
当天上午,家居淅川县滔河乡许大娘来到淅川县法院立案大庭请求立案。庭长金淅琴了解到老人的独生子因一起事故意外死亡,事故方赔偿了28万元现金。因对此笔钱的归属产生了分歧,老人一怒之下,要将儿媳付某告上公堂。
俗话说,婆媳关系最为微妙,稍有不慎后遗症大。金淅琴了解到老人与儿媳原本关系一直不错,且付某有两个小孩,如若为此事一旦打了官司,势必会使婆媳间的关系恶化,这样即使老人赢了官司,但会影响到老人的赡养问题。于是她在向领导汇报后,亲自将老人送至滔河乡,并协调当地民调委员会,找来村组干部与双方亲邻参与调解。
经过2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许某与付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达成了调解协议:即许某分得8万元,付某分得5万元,另外15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由付某拿着存折,密码由许某设置,且付某不得单方面申请挂失存折,取钱时需双方同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方可。随后,法院进行了审查并确认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