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逐年攀升,特别是离婚妇女权益、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暴力等方面案件比较突出的现象,通过采取设立维权岗、加强普法宣传、建立联动机制三项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设立维权岗,创新工作形式,方便当事人维权。为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了由院长魏建国任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方案》,在民一庭和刑一庭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 ,向社会公布“妇女儿童维权电话”,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具体负责。要求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等案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明确谁办理谁负责,要求对当事人的咨询、求助,不仅要释疑解惑到位、还要关心支持帮扶到位,务求便捷高效。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该院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妇女、儿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够强,不知法、不懂法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不敢维、不愿维、不会维的现象。院党组要求具体办案人员要打破坐等妇女、儿童来访的传统方法,在加大“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阅读栏开设法律知识解读;利用 “3•8”、“6•1”、“12•4”等特殊节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同时,设立妇女儿童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院审判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积极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
建立联动平台,完善维权机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该院与县妇联、关工委、教体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建立定期召开会议,信息资源共享,多方联动联调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对涉未成年犯罪,坚持以“寓教于审、回访帮教”为核心的审判思路,落实“审前预防、审中教育、审后帮教”要求,使其充分认清错误,早日回归社会;对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等案件,做到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做到正确分析犯罪心理,准确量刑,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据了解,近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0余件,巡回开庭143件,结案率达91%,调解率79%,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