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圆满完成“党支部建在庭上”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4-04-10 10:39:25


    4月9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成立金河等八个人民法庭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获中共淅川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金河等八个人民法庭党支部。这标志着该院圆满完成了“党支部建在庭上”目标任务,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近日,淅川县法院党组在组织学习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莅临南阳视察调研和市中院庞景玉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中,把抓好法庭党支部建设做为贯彻落实指示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推动此项扎实有效,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亲自牵头,政治处具体协助。经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和筹备,4月初,该院党组以淅法[2014]36号文件正式向县直党工委递交了《中共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成立金河等八个人民法庭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昨天获得批复。

    针对基层党组织容易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生活不正常等问题。院长魏建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对新建党支部支书、支委的培训。着重培训党的纲领、服务宗旨、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的组织纪律与工作作风等内容,以统一思想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帮助指导新建党支部开展各项党建活动,特别是根据法庭实际,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党员干警深入群众、帮助群众、团结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以作风转变,进一步树立法官和法院良好形象;三是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工作,重点培养党员干警的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职业操守,营造团结务实、乐于奉献、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使党建工作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院建设稳步推进。

    据悉,此次八个人民法庭党支部全部获批。他们是金河人民法庭党支部、上集人民法庭党支部、香花人民法庭党支部、厚坡人民法庭党支部、九重人民法庭党支部、荆紫关人民法庭党支部、老城人民法庭党支部、盛湾人民法庭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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